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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丰泽洛江初中招生方案出台
来源:泉州晚报  时间:2023-05-26 18: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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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网5月26日讯(记者 曾聪虹)日前,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陆续出台了初中招生方案。各地初中招生办法在保持稳定的基础上,略有调整。

鲤城


(资料图片)

可自主选择学籍或户籍所在地升学

今年,鲤城坚持“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初中免试就近入学规定要求,公、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科学确定招生范围、核定招生计划,实行平等对待、同步报名招生、规范录取。

老城区公办中学及江南新区泉州七中(江南校区)和福建师大泉州附中片区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升学(多校划片、随机派位),江南新区明新中学和凌霄中学片区实行就近划片电脑派位升学(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招生办法,泉州七中(江南校区)继续面向明新中学和凌霄中学片区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收50名小学毕业生。所有小学毕业生(含户籍关系在鲤城区但在外地就读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均免试升入初中就学。

参加鲤城区民办初中第一批招生的,应为具有鲤城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非鲤城户籍或学籍的学生想申请就读鲤城区民办学校的,可参加泉州市教育局组织的民办初中第二批招生。鲤城区4所民办中学中,泉州实验中学鲤城附属学校只面向鲤城区招生,泉州外国语学校、泉州现代中学、泉州科技中学第一批优先面向鲤城区招生,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第二批面向部分外县(市、区)招生。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安排其他学校录取,并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

鲤城区各小学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在学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参加升学报名,也只能选择在一个地方参加初中招生报名及招生录取。要求跨片区填报志愿的学生,应在5月25日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鲤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跨片区派位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学校填写《鲤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跨片区派位申请汇总表》,报送鲤城区招考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改变片区填报志愿。

全市公办民办学校填报志愿时间均为5月25日—28日。“回原籍学生”户籍迁入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并符合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5月28日报名截止后才提出申请的“回原籍学生”,由鲤城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到凌霄中学或明新中学就读。拒不服从鲤城区教育局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在鲤城区就读公办初中的机会。

非鲤城区户籍、学籍的随迁子女申请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的父母一方的“两证”,须达到6个月及以上,即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且在有效期内,目前仍在鲤城区居住、务工(经商)。

户籍在丰泽、洛江、泉港区和台商投资区的人员,不能申领到居住证的申请入学,需提供:①达到6个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正式发票,签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且目前仍在租赁期内;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鲤城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且目前仍在缴交中。满足以上条件的随迁子女可持有效证件于7月10日—20日期间向明新中学或凌霄中学登记,由鲤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小学毕业生应于7月15日前,到鲤城各录取学校办理初中入学注册手续。逾期拒不报到的(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或报到后未实际到校就读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在鲤城区就读公办初中的机会。后期继续申请在鲤城区就读公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应具有鲤城区户籍或符合鲤城区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并由鲤城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到凌霄中学或明新中学就读。

丰泽

根据户籍对口直升必须符合“两一致”

今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与去年基本一致,仍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原则,公办初中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等方式招生;民办初中网上报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与去年相比,今年招生方案“两个延续,两个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两个延续:一是丰泽区户籍的小学毕业入学条件。从2022年起,区属公办初中认定招生服务区域的招生对象由原来根据户籍对口直升入学,调整为必须符合户籍、住房产权证件“两一致”,即小学毕业生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至少一方的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与住房产权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并且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至少一方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小学毕业生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区属公办初中统一要求为2023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超过截止日期后取得户口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小学毕业生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二是随迁子女就读条件证件时间。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随迁子女就读区属公办初中的条件要求:1.随迁子女“两证”时间还是半年,两证时间2023年3月1日前;2.“四区人员”(户籍在鲤城、洛江、泉港区和台商投资区的人员,在丰泽区务工并暂住不能申领居住证的)子女入学要求,房屋租赁合同和劳动合同时间为半年(2023年3月1日前);父母双方或一方需在本区连续缴交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缴纳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缴交中)。

两个变化:一是今年起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初中需“父母其中一方连续在丰泽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缴纳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缴交中)”,已在2022年初中招生方案中预告。

二是4所民办初中(泉州实验中学圣湖、滨江校区,泉州市剑影实验学校,丰泽区华创学校,丰泽刺桐中学)招生范围全部调整为“面向丰泽区招生”,今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数为1870人,减少690人。

洛江

公办民办初中均分批次招生

洛江区公办初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对口直升原则,组织具有洛江户籍的“小升初”对象入学,严格执行教育优待照顾政策,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统筹安排在洛江区实际居住的随迁子女“小升初”对象入学。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坚持公办民办同步,自愿报名,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洛江区公办初中根据免试就近入学、对口直升要求和学位容量,实行分批招生。第一批次:招收具有招生服务区域户籍的区属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洛江区户籍地初中就读的区外小学毕业生、教育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实行全部免试就近对口直升。

第二批次:根据学位容量统筹招收区属公办小学毕业且在洛江区实际居住的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居住证签发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户籍在鲤城、丰泽、泉港、台商投资区的暂住在洛江区的人员及洛江区内户籍又在非户籍地内暂住的人员,属于人户分离无法申领居住证的对象,申请列入第二批次招生对象时,须提供2023年3月1日前签发的学校服务片区内房屋产权(或房屋租赁合同)和经商务工证明。

第三批次: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统筹招收在洛江区实际居住且持有效证件的随迁子女“小升初”对象。在洛江区实际居住且持有效证件的区外应届小学毕业随迁子女,申请就读的,须于7月8日持户口簿、“两证”(即居住证、经商务工证明)和《2023年洛江区小升初第三批招生对象报名登记表》、原毕业小学盖章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到居住地公办中学提出申请。其中,属无法申领居住证的“五区人员”,须提供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及经商务工证明。上述“两证”签发时间均为2023年3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

洛江区民办中学分两个批次招生。泉州洛江南少林实验学校、泉州洛江外国语学校、仰恩大学附属中学第一批优先面向洛江区招生,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第二批再面向部分外县(市、区)招生。选择在洛江区报名参加民办初中学校派位而未被录取的学生,按原所属公办招生批次处理,参与原批次招生。选择回区外户籍(居住证)所在地报名参加民办初中学校派位而未被录取的,视为回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就读,由报名地按当地政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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