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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攀枝花发改委发布了攀枝花市“十四五”期间第一批光伏资源开发优选项目业主(第一次一标)和(第一次二标)中选公示。
公示显示,攀枝花市“十四五”期间第一批光伏资源开发项目(第一次一标)业主优选,优选结果确定中选人为攀枝花三峡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十四五”期间第一批光伏资源开发项目(第一次二标)业主优选结果,确定中选人为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此前该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分为仁和区“光伏+水资源配置工程”一期光伏和盐边县“光伏+氢能开发利用项目”一期光伏两个标段,项目规模共计70万千瓦。
其中,一标仁和区“光伏+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一期要求企业以现金或产业融合项目投资或两种模式结合的方式支持贡献包括不限于攀枝花市水资源配置工程,支持贡献额度参考标准为11.43亿元。
二标盐边县“光伏+氢能开发利用项目一期要求企业以现金或产业融合项目投资或两种模式结合的方式支持贡献包括不限于攀枝花市氢能产业项目,支持贡献额度参考标准为1.91亿元。
此外还附加度电净收益、碳交易收益共享、碳交易指标优先支持攀枝花等等要求。主要包括以下3种:
(1)在度电净收益(包括碳交易收效)折现后超过0.05864元,中选人承诺将超出部分的收益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与攀枝花市政府分享。
(2)同等条件下,项目设计周期内的碳交易指标优先支持攀枝花市。
(3)申请人应严格按省、市批复的接入方案编制项目接入规划报告,支持本标段所在片区其他新能源发展,按照比选文件要求设计、实施接入系统工程(包括不限于升压变电站、汇集站、导线数量和截面,以保证该片区送出能力满足新能源开发需求),并同意涉及后期开发项目与本项共用接入系统工程,按容量分担模式无条件向第三方开放共享。以上三条款适用于本项目全部标段。
中标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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