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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山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发布《关于降低补办社会保障卡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补办社会保障卡的工本费收费标准由每卡28元降为18元。
省人社厅所属山西省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为持卡人因丢失或损坏等原因需补发社会保障卡,工本费由每卡28元降为18元。工本费收入主要用于印制、运输、仓储及合理损耗等费用支出。
山西省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为社会公众首次和有效期届满发放社会保障卡、新增扩充内容以及确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社会保障卡的,应免费发放、扩充和更换,不得收费。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要求,执收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收费,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对象、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记者何宝国)
来源|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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